四川省印发全国首部省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管理办法
2024年4月23日,四川省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专项管理办法,针对全省140.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退役高峰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政策聚焦三大核心:构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制车企与电池企业自建回收网点;布局区域回收中心,实现80公里覆盖半径的集回收、拆解、梯次利用(残值率≥70%)、再生利用(金属回收率≥98%)于一体的综合处置网络;实施省级白名单机制,配套财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50%)及300元/吨处置补贴。计划2025年前建成3大区域中心,新增15万吨/年处理能力,预计2027年形成200亿产业规模,推动锂电全链减碳30%。
